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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居正画像
张居正像 · 作者不详,后世绘制(绘制年代与原始馆藏著录尚不明确) · 图片:Wikimedia Commons,公有领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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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居正

明朝内阁首辅 · 万历初年

张居正(1525年—1582年),字叔大,号太岳,湖广江陵人。嘉靖二十六年进士,隆庆六年代高拱为内阁首辅,万历初年实际执政十年。推行考成法、清丈田地、一条鞭法;1577年夺情留任,士论哗然。1582年病逝,1584年被万历清算抄家,谥号封爵尽夺;天启二年追复故官,予谥“文忠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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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· 基本档案

张居正是明朝实际执政时间最长的首辅之一:1572年—1582年,十年。十年改革,两年清算:死得快,翻案也快。明朝的首辅多,能"实际执政"的少:张居正的十年,是首辅权力的顶峰,也是首辅权力的绝唱。

姓名张居正,字叔大,号太岳
生卒1525年—1582年(万历十年六月病逝),享年五十八岁
籍贯湖广江陵(今湖北荆州)
科第嘉靖二十六年(1547年)进士
身份明朝内阁首辅(1572年—1582年在位),万历初年实际执政者
官职历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、内阁次辅;隆庆六年(1572年)代高拱为内阁首辅,晋中极殿大学士
陵墓墓在湖北荆州(具体现存状况见待考);死后被清算,谥号、封爵尽夺
复官天启二年(1622年)追复故官,予谥"文忠"
考成法的得失:两面并列

考成法使"虽万里外,朝下而夕奉行",行政效率提升是史实;同时考核严苛、流于形式化的批评也一直存在。效率的另一面,是形式主义。

一条鞭法:纠正"发明者"的简化说法

赋役合并折银,简化征收、增加财政收入是史实。但它并非张居正独创(嘉靖年间已有地方试行),张居正的贡献在于全国推行。写作时纠正"发明者"的简化说法:推行者,不是发明者。

夺情:不回避

1577年父丧夺情留任,违反儒家丁忧礼制,士大夫群起反对。这是张居正一生中道德形象受损最重的一笔,也是万历清算的远因之一。写作时不回避:改革家的污点,也是污点。

专权:肯定与指出并列

张居正执政十年,"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张居正主持裁决",权势之重史无前例。肯定改革成效与指出权力过度集中,两者并列。改革需要集权,集权自带风险。

毁书院与心学:分开写

1579年张居正下令毁天下书院,针对的是晚明借心学之名空谈误国的风气。王阳明是心学的集大成者(本站有人物页);王阳明卒于1529年,张居正时年四岁,他针对的是后学,不是王阳明本人。批判后学,不等于否定心学:这一层要分开写。

死后清算的性质:呈现争论,不预设立场

1584年抄家、削秩,是万历帝的报复、朝臣的反扑,还是对其专权的制度性纠正,学界论述各异。档案中呈现争论,不预设立场。

"宰相之杰":红线

后世常以"宰相之杰"称张居正,但具体出处本次未考证到可靠来源(疑为后世评价语,非《明史》原文)。红线:必须注明出处待考,不写成定评。

三 · 为什么是张居正

张居正的十年,不是偶然:隆庆新政的延续、十岁幼主、太后太监的同盟,三个条件凑齐了,才有这十年。

隆庆新政的延续。隆庆朝的改革,高拱是另一主持者。张居正逐高拱,断的不是路线。路线没断,换的是主持人:改革的车没停,换了个司机。理解张居正,得从隆庆看起。

十岁的皇帝。1572年,朱翊钧十岁。一个十岁的皇帝,一个四十七岁的首辅:万历初年的权力结构,从第一天就写好了剧本。幼主是改革的机会,也是改革的风险:机会在当下,风险在亲政后。

太后太监的同盟。李太后的信任,冯宝的配合,缺一不可。张居正的权力,三角形的每一角都不可或缺。三角塌了一角,权力就塌了:1582年张居正一死,三角就散了。

三个条件,缺一不可。这就是"为什么是张居正":时势造了他,他也用足了时势。天时是隆庆新政的余温,地利是幼主临朝的空位,人和是太后太监的同盟。三者齐了,张居正才登场。

二 · 生平年表
1525年

张居正 出生

生于湖广江陵。嘉靖四年,江陵望族出身。神童的名声,从小就有。

《明史·张居正传》
1547年

中进士

嘉靖二十六年,时年二十三岁。二十三岁的进士,仕途的起点够高。

《明史》
1567年

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

隆庆元年,后迁内阁次辅。离首辅,只差一步。

《明史》
1572年

代高拱为内阁首辅

隆庆六年穆宗驾崩,十岁朱翊钧即位。张居正联合司礼监冯宝、李太后逐高拱,自任首辅。同盟、宫廷、幼主:首辅的位置,是这么拿到的。一个十岁的皇帝,一个四十七岁的首辅,权力结构从第一天就写好了剧本。

《明史》
1573年

推行考成法

《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》上后,实行"综核名实"的官员考核制度。"虽万里外,朝下而夕奉行":效率上来了,怨气也上来了。

《明史》
1577年

夺情事件

父丧,张居正以"夺情"留任,引发朝野士大夫激烈反对。礼制面前,改革家也得低头:他没低,代价是道德形象的重创。

《明史》
1578年—1581年

清丈田地,推行一条鞭法

全国清丈田亩。1581年(万历九年)下令全国推行一条鞭法,赋役合并折银征收。注意:推行者,不是发明者。嘉靖年间已有地方试行。

《明史》
1582年

张居正 去世

万历十年六月,病逝于任上。生前已得"太师"等极优礼遇。五十八岁,病死在首辅任上。明朝的首辅,多是罢官下台;病死任上的,张居正算一个。死的时候,头衔是首辅;死后两年,头衔就没了。

《明史》
1584年

死后清算

万历帝下令抄家,削尽宫秩,迫夺生前所赐玺书、四代诰命,以罪状示天下。死后两年,抄家削秩:学生清算老师,下手不留情。万历要出这口气。银子,是顺带的。

《明史》
1622年

天启年间复官复荫

天启二年追复故官,予谥"文忠"(后世对张居正的正式谥号)。清算三十八年后,翻案了。

《明史》
一 · 上疏与文集

张居正的原典,核心是一篇上疏、一部文集。引文都交代核对情况。

01

《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》(1573年)

考成法的立案上疏,张居正亲撰。关键句"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;不难于听言,而难于言之必效"为通行引文。

"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;不难于听言,而难于言之必效。"

1573年考成法上疏(据通行引文) · 未亲核逐字;转录本待取得

本次未亲核维基文库逐字转录,相关引文只用通行表述,列入待考清单。考成法的核心,八个字:综核名实,信赏必罚。八个字,管了十年。立法易,行法难:这句话的穿透力,四百五十年没减。

02

《张太岳集》(《张文忠公全集》)

张居正诗文集,是研究其政治思想的一手文献。本次未取得可核对的版本,不引具体字句。书信里的张居正,比上疏里的更直白:上疏是写给皇帝看的,书信是写给同僚看的。两种文体,两种张居正。

网传"我非相,乃摄也"出自《答福建巡抚耿楚侗》,为通行引文,本次未亲核原文,引用时注明出处待复核。"摄"字道破了首辅的实质:名义是相,实际是摄政。

通行引文;原文待亲核
二 · 官修传记

清人修明史,写张居正,笔法复杂。

03

《明史·张居正传》(卷二一三)

官修史料对张居正的基本框架。清修《明史》对张居正的评价带有"虽有权术而有功"的复杂口径,引用时注意史源立场:清朝人写明朝的首辅,肯定里带着警惕。

官修史料;史源立场须注明
一 · 说过的

可确证的原话,限于上疏与书信中的通行引文。下面两条,每句都交代核对情况。

A1

"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"

出自1573年考成法上疏。通行引文,本次未亲核逐字。全文见"原典精读"第一案。这句话后来成了改革者的口头禅:引的人多,核的人少。本页把它放在这里,核对情况写在前面。

"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;不难于听言,而难于言之必效。"

1573年考成法上疏(据通行引文) · 未亲核逐字;转录本待取得

A2

"我非相,乃摄也"

通行系于《答福建巡抚耿楚侗》。本次未亲核原文,引用时注明出处待复核。一个"摄"字,道破实质。

通行引文;原文待亲核
二 · 有争议的

本次未见可归入"有争议"档的引文。可确证的原话限于上疏与书信中的通行引文:有就是有,没有就是没有,不凑数。

按本站口径:无可确证就不凑数。"有争议"档空着。这不是疏漏。"宰相之杰"这种评价,出处待考,就不该出现在引文 tab 里。

三 · 没说过的

网传张居正语,多是后人编的"权谋鸡汤"。

"不为自己求安乐,但求后世少战乱。"网传张居正语,流传文本多见于通俗读物与影视,未见可靠版本著录,不写成已确证言论。话很漂亮,出处很成问题。

网传张居正各类"权谋语录"。多为现代人附会,不搬运。改革家不需要权谋语录:他的权谋,写在考成法和一条鞭法里,不在语录里。

皆无可靠出处;不收
一 · 宫廷

张居正的权力,起于宫廷同盟:太后、太监、幼主,铁三角。

李太后(孝定太后)

万历生母,张居正执政的政治靠山,"两宫"格局中的关键人物。没有李太后的信任,就没有张居正的十年。万历亲政后,李太后也保不住他:靠山会倒,靠人,人也会老。

《明史》
冯宝

司礼监秉笔太监。1572年与张居正结盟逐高拱,万历亲政后亦被清算。同盟的结局,两个人一样:用完即弃。太监和首辅的同盟,是宫廷政治的经典款:需要时亲密无间,不需要时各自保命。

《明史》
万历帝朱翊钧

张居正的学生。十年严师,死后两年即清算。张居正给万历当老师,管得极严:起居、读书,一丝不苟。管得越严,反弹越狠。师生关系的反转,是全篇张力所在:老师越严,学生记仇越深。

《明史》
二 · 朝臣与边将

朝里有人,边上有将。张居正的班底,文武都有。

高拱

前任首辅,1572年被逐。隆庆朝改革的另一主持者。两人恩怨是明史公案:高拱的改革,和张居正的改革,是一条线上的两个人。高拱倒了,另一条路也跟着倒了。

《明史》
徐阶

张居正的座师,嘉靖朝旧人。座师的提携,是张居正仕途早期的贵人。徐阶斗倒严嵩,张居正看着:权术的课,座师是这么教的。

《明史》
海瑞

张居正执政期间被起用又被冷落。两人的关系,是"清官与改革家"张力的缩影:清官要的是道德,改革家要的是实效。本站有海瑞人物页,可对照阅读。

《明史》
戚继光、李成梁

张居正任用的边将,军事改革的执行者。戚继光镇蓟门,李成梁镇辽东:边疆的安稳,是改革的底气。本站有戚继光人物页,可对照阅读。

《明史》
轶事传说

这个 tab 收的是"故事"。档案在年表里。张居正的传说,多是野史对"权臣"的想象。

说明:与冯宝结盟逐高拱,属《明史》有载的政治史实(B),已归入正文年表,不在此重复。

三十二抬大轿

多见于野史与通俗读物;数字不可靠

谓张居正乘坐三十二人抬的大轿,轿内有卧室、客厅。此说多见于野史与通俗读物,具体数字不可靠。写作时不用无出处的生活细节数字:轿子多大,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谁有资格坐,谁在传说里夸大它。

万历令写"罪己诏"

多经演绎

谓万历少年时饮酒作乐,张居正严厉批评令其反省。此类故事多经演绎。严师的故事,越传越严:传说的严厉程度,和史实的严厉程度,是两回事。

"张居正贪银三十万两"

抄家传言数字;无可靠账目支撑

抄家时的传言数字,无可靠账目支撑。抄家抄出多少,账目说了算,传言不算。

形象制造史

张居正的"形象"经历了五次大制造:明人笔记的负面、清修《明史》的复杂评价、现代学术传记的奠基、海外史学的重审、影视的艺术加工。

01

明人笔记:夺情后的负面

夺情事件后,士大夫笔记中的张居正形象趋于负面。礼制面前的"夺情",在士大夫笔下是洗不掉的污点。笔记是私人的,情绪是公开的:士大夫的笔,是另一种史官,判的案比官修还狠。

明人笔记;立场须注明
02

清修《明史》:复杂评价

肯定其"通识时变,勇于任事",是官修史籍中的复杂评价。"虽有权术而有功":清朝人写明朝的首辅,肯定里带着警惕,警惕里带着肯定。

官修史料;史源立场须注明
03

朱东润《张居正大传》:现代学术传记的奠基

现代学术传记的奠基之作。"宰相之杰"一类评价多经此书普及。注意:普及不等于考证。"宰相之杰"的具体出处,本次未考证到可靠来源,仍须注明出处待考。一本书能普及一个评价,也能让一个没出处评价变成"常识":这就是学术传播的力量,也是它的风险。

现代研究;"宰相之杰"出处待考
04

黄仁宇《万历十五年》:海外史学的重审

以"1587年"为切口重审张居正改革,是海外史学的重要视角。大历史观下的张居正,改革的成败,有了制度性的解释:人很努力,制度不给力。黄仁宇的刀法,解剖的是制度。个人,在他笔下是次要的。

海外史学视角
05

当代影视:艺术加工

以《大明王朝1566》中的嘉靖朝张居正(青年时代)为代表,艺术加工成分重。电视剧里的张居正,是编剧的张居正,不是历史的张居正。

影视形象;非史实
06

本页画像的来源

本页所用画像作者不详,后世绘制。绘制年代与原始馆藏著录尚不明确,图注中不写具体年代。年代写不准,就不写:这是本次核验中明确标注的缺口。

Commons 文件页可查;年代待核
一 · 荆州墓

张居正墓在湖北荆州。具体现存状况,见待考。死后抄家时,家族受重创。

湖北荆州 · 张居正墓

墓在湖北荆州,具体位置与现存状况见待考。生前极优礼遇,死后抄家:墓地的命运,和主人的命运一样大起大落。具体位置与现存状况,本次未核:写墓,先写不知道的。

墓址可确证;现存状况待核

抄家的余波

1584年抄家,削尽宫秩,迫夺生前所赐玺书、四代诰命,以罪状示天下。家族受重创。抄家的具体过程与家族成员结局,见待考。

抄家史实;细节待核
二 · 制度与评价遗产

张居正留下的,一半是制度,一半是评价。

考成法。后废。制度的寿命,比制定者短:人亡政息,是中国政治的老规律。

一条鞭法。在部分地区延续实行,清代赋役制度受其影响。嘉靖年间地方试行,万历九年全国推行:一条鞭法的全国化,是张居正的名字能进教科书的原因。推行者的贡献,比发明者的名声更实在。

清丈田亩的财政基础。全国清丈,给财政打了个底。底子打好了,后人接着用。

"文忠"谥号。天启二年追复故官,予谥"文忠"。三十八年后,朝廷还了他一个谥号。

"宰相之杰"的后世评价。出处待考。本页的红线:注明出处待考,不写成定评。

历史通说;细节待核
待考清单

本页没有强行下结论的问题,都在这里。每一项都说明卡在哪里。

  1. 取得《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》可逐字核对的转录本。
  2. 核"我非相,乃摄也"在《张太岳集》中的具体出处(卷次、篇名)。
  3. 追查"宰相之杰"评价的最早出处。
  4. 追查"不为自己求安乐,但求后世少战乱"的出处。
  5. 核张居正墓在荆州的具体位置与现存状况。
  6. 核1584年抄家的具体过程与家族成员结局。
  7. 核夺情事件中反对者的具体奏疏与张居正的回应文本。
  8. 核一条鞭法在嘉靖年间地方试行的情况(纠正"发明者"说)。
  9. 核张居正画像的绘制年代与原始馆藏著录。
  10. 核"三十二抬大轿"说法的源头。
  11. 本次所引《明史》条文据公开转录,正式引证须回点校本逐条复核卷次、页码与异文。
来源

官修史料

  • 《明史·张居正传》(卷二一三,据公开转录,待点校本复核;清修史源的立场须注明)

张居正文集

  • 《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》(1573年;通行引文,逐字转录本待取得)
  • 《张太岳集》(《张文忠公全集》;未取得可核对版本,不引具体字句)

近现代研究

  • 朱东润《张居正大传》(现代学术传记奠基;"宰相之杰"出处仍待考)
  • 黄仁宇《万历十五年》(海外史学视角)

影视文学(只作形象史材料)

  • 《大明王朝1566》(艺术加工;不作史实)

图像

  • Wikimedia Commons · 张居正像(作者不详,后世绘制;绘制年代与原始馆藏著录尚不明确,公有领域)

待补

  • 张居正墓在荆州的具体位置与现存状况
  • 1584年抄家的具体过程与家族成员结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