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拯的生平主干有《宋史·包拯传》与1973年出土的墓志铭支撑;进士年龄、复出年份、开封府任期长短则必须注明推算与出处,不能写成无争议答案。
九格档案
年表
出生
宋真宗咸平二年,生于庐州合肥,字希仁。 正史
进士及第,辞官归养
天圣五年进士,时年28岁("25岁中进士"为误传,以生卒年份交叉推算为准)。除大理评事、出知建昌县,以父母年迈辞不就;得监和州税,父母又不欲行,即解官归养。 正史
守丧期满,知天长县
父母继亡,庐墓终丧,里中父老数来劝勉后赴调,首任实职为天长县知县。任内断牛舌案——正史中包拯唯一的明确刑侦案例。复出具体年份待核。 正史,年份待核
知端州
端州(今广东肇庆)产端砚,前任多按贡额数十倍征取以馈送权贵;包拯"命制者才足贡数",离任时"不持一砚归"。 正史
监察御史,出使契丹
拜监察御史里行,改监察御史,弹劾生涯开始。出使契丹时,契丹典客质问雄州新开便门是否"刺疆事",包拯对曰:"涿州亦尝开门矣,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?"其人遂无以对。 正史
弹劾生涯
历三司户部判官、京东转运使、直集贤院、陕西河北转运、入为三司户部副使、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。数论斥权幸大臣,请罢一切内除曲恩;与张择行、唐介、吴奎等力争张尧佐(仁宗宠妃张氏之伯父)骤除四使,终夺其二使;另弹劾王逵、宋庠等权贵。 正史
权知开封府
嘉祐元年至二年,任期约一年三月(通俗研究说法,原始依据待复核)。打开正门受理诉讼,废除"讼诉不得径造庭下"的旧规,吏不敢欺;京师传语"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"。 正史,任期长短B
权御史中丞
迁谏议大夫、权御史中丞。奏请豫建太子"为宗庙万世计";仁宗问"卿欲谁立",对曰"陛下问臣欲谁立,是疑臣也。臣年七十,且无子,非邀福者"。 正史
三司使
劾罢买豪民产的三司使张方平,宋祁代之,包拯又论宋祁;祁罢,包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。欧阳修批评:"拯所谓牵牛蹊田而夺之牛,罚已重矣,又贪其富,不亦甚乎!"包拯家居避命,久之乃出。 正史
枢密副使
迁给事中,为三司使;数日,拜枢密副使,位列执政。顷之,迁礼部侍郎,辞不受。 正史
去世
嘉祐七年以疾卒于开封,年六十四。赠礼部尚书,谥"孝肃"。 正史
归葬合肥,奏议成书
归葬合肥大兴集。妻子董氏将他生前奏议底稿交付门生张田,辑录成《孝肃包公奏议》(又称《包拯集》)传世。 据墓志铭研究转引
本页纪年以《宋史·包拯传》与墓志铭交叉核定;"28岁中进士"为999年生、1027年及第推算;知天长县复出的具体年份、开封府"约一年三月"的系年依据,原始研究本轮未取得,已在年表中注明,不做定论。
